在闭包中使用this对象也可能会导致一些问题。
this对象是在运行时基于函数的执行环境绑定的:
在全局函数中,this等于window,而当函数被作为某个对象的方法调用时,this等于那个对象。
不过,匿名函数的执行环境具有全局性,因此其this对象通常指向window。
但有时候由于编写闭包的方式不同,这一点可能不会那么明显。
例子:
首先,创建一个全局变量name,再创建一个包含name属性的对象。
这个对象还包含一个方法——getNameFunc(),它返回一个匿名函数,而函数名函数又返回this.name。由于getNameFunc()字符串。
然而,这个例子返回的字符串是“The Window”,即全局name变量的值。
为何匿名函数没有取得其包含作用域的this对象?
每个函数在被调用时,其活动对象都会自动取得两个特殊变量:this和arguments。
内部函数在搜索这两个变量时,只会搜索到其活动对象为止,因此永远不可能直接访问外部函数中的这两个变量。
不过,把外部作用域中的this对象保存在一个闭包能够访问到的变量里,就可以让闭包访问该对象了。
例子:
在定义匿名函数之前,把this对象赋值给了一个名叫that的变量。而在定义了闭包之后,闭包也可以访问这个变量,因为它是我们在包含函数中特意声明的一个变量。
即使在函数返回之后,that也仍然引用着object,所以调用object.getNameFunc()()就返回了“My Object”。
this和arguments也存在同样的问题。
如果想访问作用域中的arguments对象,必须将该对象的引用保存到另一个闭包能够访问的变量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