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#很好的打包了Car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,因此看见这段代码就知道它要实现什么功能,它定义了一个对象的信息。
批评混合的构造函数/原型方式的人认为,在构造函数内存找属性,在其外部找方法的做法不合逻辑。因此,他们设计了动态原型方法,以提供更友好的编码风格。
动态原型方法的基本想法与混合的构造函数/原型方式相同,即在构造函数内定义非函数属性,而函数属性则利用原型属性定义。
唯一的区别是赋予对象方法的位置。
用动态原型方法重写的Car类:
直到检查typeof Car._initialized是否等于"undefined"之前,这个构造函数都未发生变化。这行代码是动态原型方法中最重要的部分。如果这个值未定义,构造函数将用原型方式继续定义对象的方法,然后把Car._initialized设置为true。如果这个值定义了(它的值为true时,typeof的值为Boolean),那么就不再创建该方法。简而言之,该方法使用标志(_initialized)来判断是否已给原型赋予了任何方法。该方法只创建并赋值一次,为取悦传统的OOP开发者,这段代码看起来更像其他语言中的类定义了。
6,混合工厂方式
这种方式通常是在不能应用前一种方式时的变通方法。它的目的是创建假构造函数,只返回另一种对象的新实例。
与工厂函数非常相似:
与经典方式不同,这种方式使用new运算符,使它看起来像真正的构造函数:
var oCar = new Car();
由于在Car()构造函数内部调用了new运算符,所以将忽略第二个new运算符(位于构造函数之外)。
在构造函数内部创建的对象被传递回变量var。
这种方式在对象方法的内部管理方面与经典方式有着相同的问题。
强烈建议:除非万不得已(请参阅第15章),还是避免使用这种方式。
总结:(采用哪种方式)
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是混合的构造函数/原型方式。此外,动态原型方法也很流行,在功能上与构造函数/原型方式等价。
可以采用这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。
不过不要单独使用经典的构造函数或原型方式,因为这样会给代码引入问题。
//ps
//static class (1:function)
var CarCollection = new function() {
var _carCollection = new Array(); //global,private
this.Add = function(objCar) {
alert('Add');
}
this.Get = function(carid) {
alert('Get');
}
}
//static class (2:json)
var Car = {
color: 'red',
doors: 4,
showColor: function() { alert(this.color); }
}
Car.showColor(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