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SS 字体
CSS 字体 (font) 属性定义文本中的字体。
设置字体属性是样式表的最常见用途之一。CSS 字体属性允许您设置字体系列 (font-family) 和字体加粗 (font-weight),您还可以设置字体的大小、字体风格(如斜体)和字体变形(如小型大写字母)。
指定字体
可以使用 font-family 属性在文档中采用某种字体系列。
使用通用字体系列
如果你希望文档使用一种 sans-serif 字体,但是你并不关心是哪一种字体,以下就是一个合适的声明:
body {font-family: sans-serif;}
这样用户代理就会从 sans-serif 字体系列中选择一个字体(如 Helvetica),并将其应用到 body 元素。因为有继承,这种字体选择还将应用到 body 元素中包含的所有元素,除非有一种更特定的选择器将其覆盖。
指定字体系列
除了指定通用的字体系列,您还可以通过 font-family 属性设置更具体的字体。
下面的例子为所有 h1 元素设置了 Verdana 字体:
h1 {font-family: Georgia;}
这样的规则同时会产生另外一个问题,如果用户代理上没有安装 Georgia 字体,就只能使用用户代理的默认字体来显示 h1 元素。
我们可以通过结合特定字体名和通用字体系列来解决这个问题:
h1 {font-family: Georgia, serif;}
如果读者没有安装 Georgia,但安装了 Times 字体(serif 字体系列中的一种字体),用户代理就可能对 h1 元素使用 Times。尽管 Times 与 Georgia 并不完全匹配,但至少足够接近。
因此,我们建议在所有 font-family 规则中都提供一个通用字体系列。这样就提供了一条后路,在用户代理无法提供与规则匹配的特定字体时,就可以选择一个候选字体。
如果您对字体非常熟悉,也可以为给定的元素指定一系列类似的字体。要做到这一点,需要把这些字体按照优先顺序排列,然后用逗号进行连接:
p {font-family: Times, TimesNR, 'New Century Schoolbook', Georgia, 'New York', serif;}
根据这个列表,用户代理会按所列的顺序查找这些字体。如果列出的所有字体都不可用,就会简单地选择一种可用的 serif 字体。
使用引号
您也许已经注意到了,上面的例子中使用了单引号。只有当一个字体名中有一个或多个空格(比如 New York),或者如果字体名包括 # 或 $ 之类的符号,才需要在 font-family 声明中加引号。
单引号或双引号都可以接受。但是,如果把一个 font-family 属性放在 HTML 的 style 属性中,则需要使用该属性本身未使用的那种引号。
CSS 字体实例:
CSS 字体属性
属性 | 描述 |
---|---|
font | 简写属性。作用是把所有针对字体的属性设置在一个声明中。 |
font-family | 设置字体系列。 |
font-size | 设置字体的尺寸。 |
font-size-adjust | 当首选字体不可用时,对替换字体进行智能缩放。(CSS2.1 已删除该属性。) |
font-stretch | 对字体进行水平拉伸。(CSS2.1 已删除该属性。) |
font-style | 设置字体风格。 |
font-variant | 以小型大写字体或者正常字体显示文本。 |
font-weight | 设置字体的粗细。 |